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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租 公 告
摘要:出 租 公 告
发布: 2023-11-15 09:29:48
一、标的名称:
长沙市开福区东风路360号汽车城大楼六楼2348.42㎡场地出租
二、公告起止日期:
公告起始日期:2023年11月13日
公告截止日期:2023年11月19日
三、标的概况:
(一)基本属性:
1、标的类型:房产
2、规划用途:仓库
3、标的坐落:长沙市开福区东风路360号
4、租赁面积:约2348.42㎡(以现状为准)
5、租赁期限:5年
6、租金递增方式:第二年起每年递增3%
7、承租押金:147950元
8、所在层数:6层
9、租金支付方式:按月度支付
10、装修免租期限:1个月
(二)房屋现状:
1、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1)标的位于开福区东风路高架桥口,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有多条公交线路经过。北临三一大道500米、南临烈士公园一公里;西临芙蓉北路500米,东临车站北路一公里。
(2)地处富新、华创商圈。购物:距离步步高购物中心300米。教育:长沙市一中一公里。金融: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等。医院:距离湘雅一医院不到1公里。
(3)可用于物流、医药、服装、鞋帽、烟酒、食品、生活超市等做为仓库,拥有大型停车坪。
2、其他情况:出租标的不得用于危化品仓储、餐饮行业及制造业工厂使用。
(三)租金底价:591801.84元/年(含税)
(四)出租方情况:
出租方名称:湖南新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788030124P
注册地(住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333号
注册资本:壹亿陆仟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李湘林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五)出租方承诺:
1、本次标的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有权对该标的进行出租;
2、我方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标的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六)出租方决策文件:总经理办公会及党委会决议
(七)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湖南新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四、交易指南:
(一)竞租资格条件:按月度支付
(二)标的交割:
1、意向承租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出租方在收到第一笔月度租金及承租押金后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
(四)竞价规则:
1、承租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湖南联交所网站(www.hnaee.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承租方(竞租人)在竞租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承租底价报价(其他竞租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租人报名交纳的标的资产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出租标的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5)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于《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如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前述文件,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5个工作日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6)租金按月度支付。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第一笔月度租金一次性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之后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7)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标的承租押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承租方须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结清房租等费用,并与出租方办理移交手续且无扣除承租押金的任何事项后,承租押金由出租方无息退还。
(8)承租方需向湖南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以首年成交租金为基数,成交租金10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0万元),按成交租金的2%支付;成交租金高于100万元的部分按1.5%支付;成交租金高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支付。)。
2、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出租方在收到第一笔月度租金及承租押金后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
(2)费用的负担:出租标的交付前应缴纳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交付后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出租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费用(包括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须合法经营,按国家法律、法规等依法自行办理生产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等证件,按规定交纳各种税费,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4)承租方可根据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但严禁擅自改动房屋结构;租约期满或者提前解约后,按来装去丢的原则无偿移交出租方。
(5)转租的要求:承租方在房屋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进行任何形式的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调换、合作经营或联营,或将该房屋及设施对外实施抵押、担保、处分等,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并无条件收回房屋。
(6)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7)标的以现状进行出租,成交后,以实际出租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租金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8)出租标的不能用于危化品仓储、餐饮行业及制造工厂使用。
五、联系方式:
(一)竞租报名:
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租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租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租。注:如若出现延期,定时报价结束时间以实际结束时间为准。
看场地联系人及电话:侯亮 13308410969
(二)竞租报名竞价安排:
1、竞价时间:以湖南联交所挂牌竞价时间为准
2、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保证金:160000元
(2)处置方式:①竞价成交后,成功竞租的竞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租金的一部分;未成功竞租的竞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如竞租人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按本公告要求履行相关义务的,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②未能成功竞租的竞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由湖南联交所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③恶意参与竞租的,一经查实,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公安机关处理。
3、服务费:承租方需向湖南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以首年成交租金为基数,成交租金10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0万元),按成交租金的2%支付;成交租金高于100万元的部分按1.5%支付;成交租金高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支付)。
4、监督人:湖南新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党群纪检部
联系人:左竞揆 联系电话:13574829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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