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湖南兴湘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原主要负责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竞争性谈判选聘公告
摘要:湖南兴湘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原主要负责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竞争性谈判选聘公告
发布: 2025-08-11 19:30:16
湖南兴湘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对所属6家子公司9位原主要负责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项目选聘审计中介机构,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概况
1.项目一名称:新物产和华升集团审计项目
对湖南新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华升集团有限公司实施原主要负责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公司资产已按年累加至离任月份。审计中如发现重大问题,审计时间和范围可依程序进行追溯和延伸。项目其他详细情况请咨询采购人。
2.项目二名称:包装集团和国富公司审计项目
对湖南省包装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实施原主要负责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公司资产已按年累加至离任月份。审计中如发现重大问题,审计时间和范围可依程序进行追溯和延伸。项目其他详细情况请咨询采购人。
3.项目三名称:国鼎公司和置业公司审计项目
对湖南省国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兴湘置业有限公司实施原主要负责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公司资产已按年累加至离任月份。审计中如发现重大问题,审计时间和范围可依程序进行追溯和延伸。项目其他详细情况请咨询采购人。
(二)审计内容
对各子公司原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可追溯到相关年度。审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内容: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情况;
2.企业发展战略规划的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
3.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
4.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5.企业财务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风险管控情况;
6.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及目标责任完成情况;
7.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业规定情况;
8.以往巡视巡察、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9.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
(三)评分原则
合理最低价评分法。原则上进行2轮选聘报价,当出现最低报价相同时方可进行第3轮报价;如仍然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谈判小组与最后报价最低的两名中介机构进行最终谈判,按选聘技术、质量和服务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唯一的成交候选机构。
(四)工作成果及付款约定
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交相关工作底稿,正式的审计报告,相关结论类、证明类材料等。
待审计中介机构书面承诺提交贴花(即:带二维码)的审计报告,采购人在收到验收合格的审计报告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按协议约定期限一次性支付审计服务费。
(五)其他要求
1.报名的审计中介机构只能任选其中一个项目报名,不能同时报名2个或2个以上项目,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2.报名的审计中介机构对项目一总报价不超过预算金额16万元,对项目二总报价不超过预算金额15万元,对项目三总报价不超过预算金额13万元。超过项目预算金额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3.报价为包干价(含税价),即一价全含(食宿、差旅等费用),且后续不再增加任何其他报酬。
4.不得将合同约定的任何部分转包或分包给其他机构或个人实施。
5.原则上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开展工作,应采购人要求及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6.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要问题,要及时与采购人审计部联系沟通。
7.服务机构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将本项目相关所有信息透露给第三者。
8.其他工作要求,在双方签订的协议中具体约定。
二、对参与本次选聘的审计中介机构的资质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相关业务必需的相应执业资质,且通过有关部门或协会的年度检验。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与委托项目相关或类似的执业经历和经验,且业绩优良。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最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执业记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谈判响应文件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18日下午5:00(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纸质文件(一正四副、均需密封)递交至湖南兴湘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楼227办公室。
3.响应文件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方案(方案须满足项目实施需求,具备可操作性)、人员安排(须与项目需求相匹配,含参与本事项工作人员的姓名、资质及从事相关工作年限)、相关协助服务及典型业绩,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对本次选聘的其他回应等。
4.报价单要求:审计服务费报价(报价含贴花税费、餐饮、差旅费等包干费用)请于谈判当日密封携带至谈判现场。
5.如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采购人将向相关行业协会进行投诉,以及纳入采购人单位永不聘用黑名单,并将向采购人上级单位报备相关情况。
四、谈判时间及地点
(一)各项目谈判时间
1.项目一谈判时间:2025年 8月26 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
2.项目二谈判时间:2025年 8月27 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
3.项目三谈判时间:2025年 8月28 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
(二)谈判地点
暂定湖南兴湘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3楼332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南兴湘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湖南兴湘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楼227办公室。
联系人:李女士/华先生
联系电话:18163648795/18807416349
六、纪律与监督
选聘公告将在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湖南兴湘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示,如有异议,可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采购人纪检部门反映举报:
监督人:湖南兴湘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纪检部门
监督举报电话:0731-88496153
监督邮箱: xxzcjjzb@163.com
湖南兴湘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8月8日
撰稿:谢 利
责编:岳 晏
初核:黄诗承
复核:徐文厚
审定:王环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