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描述信息
搜索

主导航

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

资讯分类

推荐新闻

副省长曹志强调研大飞机地面动力学试验平台
副省长曹志强调研大飞机地面动力学试验平台
副省长曹志强调研大飞机地面动力学试验平台
《兴湘故事荟》专栏之⑦唐海平:铆足劲奋力拼创一流
《兴湘故事荟》专栏之⑦唐海平:唐海平:铆足劲奋力拼创一流
《兴湘故事荟》专栏之⑦唐海平:唐海平:铆足劲奋力拼创一流
瞄准未来加速布局,湖南国资国企跑出“构建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加速度
瞄准未来加速布局,湖南国资国企跑出“构建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加速度
瞄准未来加速布局,湖南国资国企跑出“构建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加速度
搜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

发布: 2017-12-31 00:00:00

详情描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为了惩治侮辱国歌的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国歌奏唱、使用的严肃性和国家尊严,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将该条修改为:

  “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修正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